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鲁甸县龙头山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和环保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鲁甸县龙头山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建设地点:昭通市鲁甸县龙头山镇龙泉村谢家营盘
******建设局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2月1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耿先生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电话;单位须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姓名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