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
资金来源: | 国资 77.0% 自筹 23.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消防水泵房228.44平方米,值班房43.56平方米,同步配套建设道路、水电管网、绿化亮化、铺地、围墙及培训相应配套设施设备。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10-25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办公室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经办人: | 张韧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马工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0-31 17: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1-18 09:00 |
开标地点: | 宣威2开标厅(建设工程)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471.78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设计: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工作。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负责施工图审查及调整,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施工阶段设计人员驻场服务等;提交全套通过评审的设计成果资料等。(2)施工: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初步设计批复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以发包人具体要求的施工内容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协议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且在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单位职责、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等,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筑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及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2)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待建项目责任承诺书,并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及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
业绩要求: | (1) 设计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建安工程费不低于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总承包合同中包含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且设计部分的指标满足要求的,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2)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应承担过1个建安工程费不低于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总承包合同中包含建筑工程并满足指标要求的,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注明网址[各级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或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询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查询截图)。 |
其他: | 详见招标公告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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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