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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关于云南羊场煤矿得马矿井瓦斯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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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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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将对云南羊场煤矿得马矿井瓦斯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文件进行审查,现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6日—2025年1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4-******,传真:******
******服务中心二楼)
邮编:655400
项目名称云南羊场煤矿得马矿井瓦斯发电项目建设地点宣威市东山镇正雄村委会得马矿井瓦斯泵房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羊场煤矿得马矿井位于宣威市城区113°方向,直线距离约20km,地处宣威市东山镇境内正雄村委会,建设规模为30万t/a,设计服务年限20.9年。羊场煤矿得马矿井属国有企业,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为4.5513km2,开采深度为+1730~+1300m,采用斜井多水平开拓。井田划分为三个水平开采,一水平标高+1530m、二水平标高+1450m、三水平标高+1300m,其中一水平采用上山布置,二水平采用下山布置。矿区可采煤层编号为k3、k4、k9,煤类为jm25,属中灰;中等挥发分;中等固定碳;中高~高发热量焦煤及廋煤,可作为炼焦用煤或炼焦配煤,也可作为动力用煤和民用燃料用煤。矿区地质环境质量属中等类型,矿井属瓦斯矿井,煤的自燃倾向性为ⅲ类(不自燃),煤尘有爆炸性。
矿井采用中央边界式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主风机为两台隔爆对旋轴流式通风机,型号为fbcdzn020/2×220,供风量为2520~5220m3/min,掘进面采用两台压入式局部通风机通风,型号为fbdno6.0。矿井总回风量为3828m3/min,总回风瓦斯浓度为0.5%,风排瓦斯量为19.14 m3/min,矿井瓦斯涌出量为28.14 m3/min。
本项目为“云南羊场煤矿得马矿井瓦斯发电项目 ”,是低浓度瓦斯综合利用及节能环保项目,利用云南羊场煤矿得马矿井抽排的低浓度瓦斯作为燃料进行发电,减少环境污染,降低大气温室效应,提高能源利用率。本项目是集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矿井安全生产为一体的******改革局完成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备案号(项目代码)为2407-530381-04-01-287758。
项目根据云南羊场煤矿得马矿井瓦斯实际抽排情况,计划分三期进行建设,第一期主要进行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设置3台700gf-wf发电机组,且为第二期和第三期的建设预留余量,施工时间为2024年7月到2025年7月;第二期的建设仅是设置3台700gf-wf发电机组,第三期的建设仅是设置2台700gf-wf发电机组,具体建设时间根据瓦斯的实际抽排量确定。
项目全部建成后总装机容量5.6mw,年发电量约3300万度。该瓦斯发电项目所发电全部通过2500kva升压变压器(0.4/10.5kv)升压到10kv,经高压出线柜以一回高压电缆接入云南羊场煤矿10kv变电所10kv母线侧与之并网。本项目不包括输变电工程,该部分内容属于电磁辐射,需另行咨询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项目名称:云南羊场煤矿得马矿井瓦斯发电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宣威市东山镇正雄村委会得马矿井瓦斯泵房;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第一期建设3台700gf-wf发电机组,装机容量2.1mw,年发电量约1237.5万度;第二期建设3台700gf-wf发电机组,装机容量2.1mw,年发电量约1237.5万度;第三期建设2台700gf-wf发电机组,装机容量1.4mw,年发电量约825万度。项目全部建成后,总装机容量5.6mw,年发电量约3300万度。厂区总占地面积为340m2,其中发电机组厂房、高低压配电室、设备维修间、值班室总面积为532m2;
项目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14万元,占总投资的0.41%;
******有限公司签订有用地协议,不新增占地;
其他:瓦斯直接抽排使用,无瓦斯储罐,本项目不涉及余热利用。
项目依托利用得马矿井瓦斯抽放设施接入本项目发电机组进行瓦斯发电,根据《云南羊场煤矿得马矿井瓦斯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得马矿井瓦斯抽采浓度为8%~25%。项目用水依托得马矿井瓦斯泵房供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处理依托得马矿井瓦斯泵房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根据现场调查,得马矿井瓦斯泵房厂区不设置食宿,于厂区东北侧设置有1个面积为20m2的旱厕,少量生活污水排入旱厕,旱厕请周边村民定期清掏用作沤肥,废水不外排。
项目瓦斯直接抽排使用,无瓦斯储罐,项目不涉及储运工程,不涉及余热利用;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水优先设置项目区西侧、北侧截排水沟(长41m,高0.2m,宽0.2m),阻止项目区外雨水进入项目区内;设置1m3的临时施工废水沉淀池,施工期间设备清洗等产生的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本项目所有施工人员不在厂区食宿,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得马矿井瓦斯泵房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施工废水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水环境影响小。
二、废气施工现场道路路面硬化;砂石料应统一堆放,砂石料等建筑材料堆棚应设置围挡,防风、防流失,露天堆存时应有防尘措施,如:洒水抑尘、遮盖等,水泥应设置专门的堆棚堆放;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运输车辆密闭运输;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设置洒水水管洒水降尘;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施工粉尘产生和排放量少,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小。
三、噪声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阻隔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产噪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施工场地中部;加强对施工场地噪声管理,文明施工。经采取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噪声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小;经调查,项目区场界外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四、固体废物本项目场地平整及土石方开挖过程产生的土石方量较小,可全部用于回填;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钢结构废料外售废品收购站,其余建筑垃圾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要求处置;包装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置。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产生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五、生态项目区西侧、北侧设置截排水沟(长41m,高0.2m,宽0.2m)。阻止项目区外雨水进入项目区内,减少水土流失。项目施工期间挖土需要采取遮盖等措施,统一堆放,集中保存后作为回填材料。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区施工期间水土流失少,对周围环境影响小。项目第一期的建设已经为第二期和第三期预留了余量并完成了配套辅助设施的建设,项目第二期和第三期的建设只需进行发电机组的安装和调试即可,施工工期短暂,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噪声和固废等,具体建设时间根据瓦斯的实际抽排量确定。第二期和第三期施工期间加强对施工场地噪声管理,文明施工;包装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区第二期和第三期的施工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本项目瓦斯输送管道为架空输送管道,不涉及场地开挖,管道施工过程对地表扰动小。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水雾输送系统废水、生活污水,项目第二期和第三期不增加员工,因此第二期和第三期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水雾输送系统废水。水雾输送系统输送瓦斯过程中水雾在旋风重力脱水器内脱水成废水,会产生水雾输送系统废水。项目第一期废水产生量为1.296m3/d,473.04m3/a;第二期废水产生量为1.296m3/d,473.04m3/a;第三期废水产生量为0.864m3/d,315.36m3/a;项目全部建成后脱水总废水量为3.456m3/d,1261.44m3/a。设置容积为10m3的沉淀池,水雾输送系统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水雾输送系统用水,不外排。项目年运营生产天数为365天,项目员工预计为9人,均不在项目区内食宿。本项目第二期和第三期不增加人员。根据《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gb53/t168-2019)及本项目实际,项目员工人均用水量按20l/人?d计算,员工生活用水量为0.18m3/d,65.7m3/a。废水产生量按80%计算,员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144m3/d(52.56m3/a)。项目生活污水的处理依托宣威市得马矿井瓦斯泵房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运营期废水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项目区周围地表水水环境影响小。设置容积为10m3的沉淀池能够满足项目全部建成后2.6天的水雾输送系统废水暂存需求,水雾输送系统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水雾输送系统用水,根据项目全部建成后用水量分析可知,水雾输送系统用水量为3.84m3/d,1401.6m3/a,大于水雾输送系统废水产生量,可保证水雾输送系统废水不外排,措施可行。根据现场调查,得马矿井瓦斯泵房厂区不设置食宿,于厂区东北侧设置有1个面积为20m2的旱厕,少量生活污水排入旱厕,旱厕请周边村民定期清掏用作沤肥,废水不外排。项目员工人数少,不在厂区食宿,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生活污水处理依托得马矿井瓦斯泵房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可行。综上所述,运营期废水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外排,废水处置措施可行。
二、废气运行期废气主要为瓦斯燃烧废气、瓦斯放散废气。根据《煤矿瓦斯往复式内燃机发电站安全要求》(aq1077-2009),发电机组之间烟气严禁汇集后排出。项目位于宣威市东山镇正雄村委会得马矿井瓦斯泵房,属于环境空气二类区,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根据表4-1分析可知,瓦斯燃烧废气中氮氧化物、烟尘(颗粒物)排放浓度能满足《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中ⅳ阶段中发动机标准循环排放中点燃式发动机标准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燃气锅炉”标准限值;项目有组织废气能达标排放。瓦斯放散废气为目前瓦斯的正常抽排浓度,能满足《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gb21522-2008)中废气排放的有关规定要求。本项目通过动态对煤矿瓦斯进行监控、机组定期检修,安排专人巡视等措施,减少项目用气量突然减少或者发电机组故障情况的发生。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西北侧120m处的散户,位于本项目侧风向,排放后的污染物经扩散稀释后对其影响较小。
三、噪声通过类比同类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低浓度瓦斯发电机组(内燃机)、水泵、卧式多风扇散热器等,项目24小时生产,运营期低浓度瓦斯发电机组(内燃机)设置在集装箱内,运营期噪声通过集装箱隔声、基座安装减震垫、隔音墙、距离衰减后向外排放;水泵、卧式多风扇散热器等通过基座安装减震垫、隔音墙、距离衰减后向外排放;集装箱隔声取10db(a),机械设备基座安装减震垫隔声取15db(a),隔音墙吸声效果取15db(a);并采取以下措施控制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产噪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厂区中间位置,与厂界保持一定距离;加强厂区管理、规范操作,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未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并及时加固设备支架。采用将环境噪声现状监测值及本工程建成运行后噪声贡献值叠加得到的预测值直接与相应的噪声标准进行对比的方法,确定噪声是否超标以及对厂界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运营期各设备噪声源在厂界处的噪声贡献值均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夜间≤50db)。运营期噪声排放对项目区周围声环境影响小。经现场调查,厂界贡献值达标,项目周边50米范围内无保护目标,运营期噪声排放对项目区周围声环境影响小。
四、固体废物运营过程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污泥、篮式过滤器过滤尘渣、废滤网、废机油、废油桶、废机滤及生活垃圾。项目设置沉淀池收集水雾输送系统废水,其会产生污泥,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沉淀池污泥属于sw07污泥(废物代码:900-099-s07其他污泥)。项目第一期沉淀池污泥产生量约0.075t/a,第二期沉淀池污泥产生量约0.075t/a,第三期沉淀池污泥产生量约0.05t/a,全部建成后沉淀池污泥产生量约0.2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煤尘,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后及时委托羊场煤矿得马矿井综合利用,不在项目区暂存。项目运营过程设置篮式过滤器用于过滤瓦斯中的粉尘,瓦斯过滤过程会产生尘渣,项目第一期尘渣产生量约为0.01875t/a,第二期尘渣产生量约为0.01875t/a,第三期尘渣产生量约为0.0125t/a,全部建成后尘渣产生量约为0.05t/a。主要为煤尘,为一般固体废物,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篮式过滤器过滤沉渣属于sw59其他工业固体废物(废物代码:900-099-s59其他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篮式过滤器过滤尘渣统一收集后及时委托羊场煤矿得马矿井综合利用,不在项目区暂存。项目运营过程设置篮式过滤器用于过滤瓦斯中的粉尘,瓦斯过滤过程会产生废滤网,项目第一期废滤网产生量约为0.01t/a,第二期废滤网产生量约为0.01t/a,第三期废滤网产生量约为0.007t/a,全部建成后废滤网产生量约为0.027t/a。为一般固体废物,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篮式过滤器废滤网属于sw59其他工业固体废物(废物代码:900-009-s59废过滤材料),篮式过滤器废滤网统一收集后及时外售废品收购站,不在项目区暂存。项目瓦斯发电机组润滑及检修过程会产生废机油,项目第一期废机油产生量约为2.25t/a,第二期废机油产生量约为2.25t/a,第三期废机油产生量约为1.5t/a,全部建成后废机油产生量约为6t/a。查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行业来源为非特定行业,危险废物代码为900-214-08,危险废物种类为车辆、轮船及其他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危险特性为t(毒性,toxicity)和i(易燃性,ignitability),不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项目设置10m2的危险废物贮存库,设置废机油专用收集容器,废机油经专用收集容器收集后全部送至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检修过程中会产生废油桶,项目第一期废油桶产生量约为0.0375t/a,第二期废油桶产生量约为0.0375t/a,第三期废油桶产生量约为0.025t/a,全部建成后废油桶产生量约为0.1t/a。查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hw08(900-249-08),危险废物种类为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危险特性为t(毒性,toxicity)和i(易燃性,ignitability),不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项目设置10m2的危险废物贮存库,设置废油桶专用收集容器,废油桶经专用收集容器收集后全部送至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检修过程中会产生废机滤,项目第一期废机滤产生量约为0.0225t/a,第二期废机滤产生量约为0.0225t/a,第三期废机滤产生量约为0.015t/a,全部建成后废机滤产生量约为0.06t/a。查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机滤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hw49(900-041-49),危险废物种类为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危险特性为t(毒性,toxicity)和in(感染性,infectivity),不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项目设置10m2的危险废物贮存库,设置废机滤专用收集容器,废机滤经专用收集容器收集后全部送至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第二期和第三期不新增员工,项目运营期间劳动定员为9人,均不在项目区内食宿。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d·人)计,则运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5kg/d,1.64t/a,为一般固体废物,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置。
五、地下水、土壤本项目为瓦斯发电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可知,本项目属于ⅳ类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地下水污染源主要为污水、废机油渗漏污染地下水,主要来源于沉淀池、危险废物贮存库,污染物主要为ss、石油类,主要污染途径为:沉淀池、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机油专用容器破损,污水、废机油渗漏污染地下水;沉淀池、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机油专用容器破损,污水、废机油泄漏进入项目区地表,经地表径流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项目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库为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贮存库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沉淀池为一般防渗区,沉淀池防渗层按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或参考《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进行防渗;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防渗;设置环保专员岗位,每天定期巡查,发现渗漏、地面破损需及时报告堵漏及修复;同样对定期检查泄漏情况结果进行台账记录措施后,可有效防止项目各污染物污染项目区及项目区下游地下水环境,对项目区及项目区地下水环境影响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本项目为瓦斯发电项目,项目建设不会导致土壤生态功能变化,对土壤的影响主要是污水泄漏污染物、废机油泄漏垂直入渗引起的土壤污染,地表漫流导致项目区下游土壤污染,大气污染物颗粒物大气沉降引起的土壤污染,污染物主要为ss、石油类,不涉及有机物及重金属。因此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类型为污染影响型。对照附录a“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本项目属于ⅳ类项目。本项目为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不涉及施工期土壤环境影响。重点分析运营期对项目占地及项目区下游土壤环境的影响。主要污染途径为:风险工况下泄漏污水、废机油垂直下渗影响土壤;项目区场地地表漫流或发生事故时污水、废机油外流对下游土壤的影响。大气污染物颗粒物大气沉降影响土壤环境,项目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库为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贮存库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沉淀池为一般防渗区,沉淀池防渗层按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或参考《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进行防渗;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防渗;设置环保专员岗位,每天定期巡查,发现渗漏、地面破损需及时报告堵漏及修复;同样对定期检查泄漏情况结果进行台账记录措施后,可有效防止项目各污染物污染项目区及项目区下游地区土壤环境,项目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结论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为煤矿瓦斯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区域规划发展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环保文件要求,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总体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项目总体布局合理,项目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废水合理处置不外排,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置,环境风险较小,对项目区域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均较小。本环评认为只要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和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文公开的承诺书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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