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结合《曲靖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实施细则(暂行)》(曲医保〔2022〕8号)文件要求,宣威市协议医药机构管理领导小组对2024年申报医保定点管理的医药机构进行了现场核查,经宣威市医疗保障局局务会同意,现将拟纳入宣威市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月24日至8月1日。公示期内,若对结果有异议,可向宣威市医疗保障局申请复核,电话:0874-******。
附件:
宣威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申报协议管理医药机构评定结果公示(3季度).xls
宣威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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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24日